孟子曰:“仲子,不义与之齐国而弗受,人皆信之,是舍箪食豆羹之义也。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。以其小者信其大者,奚可哉?”

孟子论陈仲子小节与大节:舍弃齐国非真义,忽视亲戚君臣上下才是大罪。深度解析儒家义利观。

【原文】

孟子曰:“仲子1,不义与之齐国而弗受,人皆信之,是舍箪食豆羹之义也。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2。以其小者信其大者,奚可哉?”

【翻译】

孟子说:“陈仲子,不义地把齐国交给他,他都不会接受,别人都相信他;〔但是〕他那种义也只是舍弃一筐饭一碗汤的义。人的罪过没有比不要父兄君臣尊卑还大的。因为他有小节操,便相信他的大节操,怎么可以呢?”

【注释】

(1)仲子:即《滕文公下》第十章的陈仲子。

(2)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:即“亡亲戚君臣上下,人莫大焉”,无亲戚君臣上下,人之罪过莫大于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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