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曰:“人皆有所不忍,达之于其所忍,仁也;人皆有所不为,达之于其所为,义也。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,而仁不可胜用也;人能充无穿逾之心,而义不可胜用也;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,无所往而不为义也。士未可以言而言,是以言之也;可以言而不言,是以不言之也,是皆穿逾之类也。”

孟子解析仁与义:从不忍与不为扩展至全行,揭示修身之道。学习如何充实善心,避免言行取利,成就真正道德。

【原文】

孟子曰:“人皆有所不忍,达之于其所忍,仁也;人皆有所不为,达之于其所为,义也。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,而仁不可胜用也;人能充无穿逾之心,而义不可胜用也;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1,无所往而不为义也。士未可以言而言,是以言2之也;可以言而不言,是以不言之也,是皆穿逾之类也。”

【翻译】

孟子说:“每个人都有所不忍心的人和事,把它延伸到所忍心的人和事上,便是仁;每个人都有不肯干的事,把它延伸到所肯干的事上,便是义。〔换言之,〕人能够扩充不想害人的心,仁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了;人能够扩充不挖洞跳墙的心,义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了;人能够扩充不受鄙视的言行举止,那就无往而不合于义了。一个士人,不可以同他谈论却去同他谈论,这是用言语来挑逗他,以便自己取利;可以同他谈论却不同他谈论,这是用沉默来挑逗他,以便自己取利,这些都是和挖洞跳墙类似的。”

【注释】

(1)无受尔汝之实:“尔”“汝”为古代尊长对卑幼的称呼,如果平辈用之,除非至交好友,便表示对他的轻视贱视;孟子这话的意思是,若要不受别人的轻贱,自己便先应有不受轻贱的言语行为。

(2):音tiǎn,取。

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
加载中...
正在加载更多评论...
已加载全部评论
阅读设置
字号
A A
16px
行间距
1.75
段间距
1.25em
字体风格
背景亮度
默认
繁简切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