曰:“是何伤哉?彼身织屦,妻引辟,以易之也。”曰:“仲子,齐之世家也;兄戴,盖禄万钟;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,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,辟兄离母,处于於陵。他日归,则有馈其兄生鹅者,己频曰:‘恶用是者为哉?’他日,其母杀是鹅也,与之食之。其兄自外至,曰:‘是 之肉也。’出而哇之。以母则不食,以妻则食之;以兄之室则弗居,以於陵则居之,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?若仲子者,蚓而后充其操者也。”

【原文】
 
曰:“是何伤哉?彼身织屦,妻引辟1,以易之也。”曰:“仲子,齐之世家也;兄戴,盖2禄万钟;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,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,辟3兄离母,处于於陵。他日归,则有馈其兄生鹅者,己频4曰:‘恶用是5者为哉?’他日,其母杀是鹅也,与之食之6。其兄自外至,曰:‘是 之肉也。’出而哇7之。以母则不食,以妻则食之;以兄之室则弗居,以於陵则居之,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?若仲子者,蚓而后充其操者也。”
 
【翻译】
 
匡章说:“那有什么关系呢?他亲自编草鞋,他妻子绩麻练麻,用这些换来的。”孟子说:“仲子是齐国的世家大族,他哥哥陈戴,从盖邑收入的俸禄便有几万石之多。他却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物,不去吃它;认为哥哥的住宅是不义之产,不去住它。避开哥哥,远离母亲,住在於陵那地方。有一天回家,恰巧有一个人来送给他哥哥一只活鹅,他皱着眉头说:‘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干什么?’另一天,他母亲杀了这只鹅,煮熟和他一道吃了。恰好他哥哥从外面回家,便说:‘这就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哇。’他便跑出门去,呕了出来。母亲做的东西不吃,却吃妻子做的;哥哥的房子不住,却住在於陵,这能算是推广廉洁之义到达极点了吗?像仲子的这种‘操守’,若要加以推广,只有把人变成蚯蚓才行。”
 
【注释】
 
(1)辟:辟,绩麻;纑,音lú,练麻。
 
(2)盖:音gě,地名,为陈戴采邑。
 
(3)辟:同“避”。
 
(4)频顣:做出很不高兴的样子;频,同“颦”,皱眉;顣,同“蹙”,缩鼻。
 
(5) :鹅叫声;鶂,音yì。
 
(6)与之食之:与他一道吃鹅。不是“给他吃它”的意思。要表示后一意思,通常作“食(sì)之”;如果是“给他吃的”,则为“与之食”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三年》:“杀而与之食之。”沈玉成译:“杀了这条狗和官吏一起吃了。”可证。详见杨逢彬《孟子新注新译》。
 
(7)哇:呕吐。
 
元芳,你怎么看?